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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凤阳县卫生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点击数:10825  作者:admin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乡镇卫生院:

现将《凤阳县卫生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5月16日


抄报:县纪委

                   


凤阳县卫生局建立健全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发[2013]14号)和省卫生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实施意见》、市卫生局《滁州市卫生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分别简称《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县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章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和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为全面推进凤阳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以构建完善作风改进持续保障体系、违纪违法行为惩戒体系、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体系、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预防腐败改革创新体系为重点,形成具有卫生行业特色、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具体目标:至2017年,实现卫生行业腐败现象有效遏制,权力运行规范有序,行业廉洁程度显著提升,作风建设成为常态,党风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反腐倡廉建设领导机制、惩防结合惩治机制、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机制和教育监督并重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经过五年不懈努力,让廉洁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县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树立卫生行业良好的廉洁形象。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作为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来抓,以好的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树立全县卫生系统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1、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教育、管理、监督。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讲政治,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0条、市委26条规定等不放松,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等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硬约束,加强日常管理,坚决防止反弹。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执行落实。强化作风建设激励约束和监督惩戒机制,完善作风建设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与使用的重要依据。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坚持明察与暗访、督查与受理举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3、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增强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到位。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巩固和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成果。要坚持不懈地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改革政绩考核机制。

4、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把加大办案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卫生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坚决打击以行贿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大对行贿、受贿行为的惩处力度。畅通举报渠道,拓宽发现违纪违法问题途径。严格履行查办案件程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坚持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坚持抓早抓小。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建立和完善谈话提醒制度,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2、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做到“五个褒奖重用、五个警醒惩戒”。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决不放过,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相关责任人。

3、坚决查纠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卫计委“九不准”规定,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查处违反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行为,重点查处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严肃查处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坚决查处项目资金违法违规使用的行为。进一步治理卫生行政执法和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和用公款送节礼等问题。巩固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站住房问题的专项清理成果。坚持纠建并举,推进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健全医德考评体系,创建“人民满意医院”。

(三)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1、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把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委(总支、支部)的学习内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必修内容。坚持每年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上廉政教育党课。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制度,坚持并完善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运用正反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医院、进公共卫生机构,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工作,营造廉洁从政、从业的良好环境。加强廉政宣传引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安排,通过新闻媒体、单位网站、单位内部印刷资料等渠道,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加强对卫生工作成效的宣传,加强对卫生系统好人好事和先进人物和事迹的宣传和报道。完善卫生行风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积极做好舆论引导。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坚持完善制度、更要执行制度的理念,根据卫生系统面临的反腐倡廉新形势,及时制定或修订卫生系统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制度,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防范利益冲突。全面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推行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干部轮岗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制度执行力。

3、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廉洁从政公开承诺、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局直单位负责人向局党委述廉报告制度。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局机关内设机构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强民主监督,听取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加强舆论监督。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制度。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党务、政务和院务事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化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化防控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责任落实机制、动态监控机制、预警处置机制和检查评估机制。

4、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错位或不到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认真做好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招标工作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把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坚持和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严格落实党委(总支、支部)主体责任。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本《工作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卫生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

2、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责和组织协调职能。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改革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要求,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机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监督、办案、问责职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加强对同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做到正人先正己,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3、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按照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要求做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提出完成任务时限和要求。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主动作为,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分解任务的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各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

4、狠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有重点、分步骤地科学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继续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评估,督促任务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附:《凤阳县卫生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