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农合(医保)患者: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我院为二级甲等医院、新农合定点医院;您在门诊或住院期间,为确保您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顺利实现即时结报,特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门诊就诊:
1.门诊就医前,请您到门诊收费挂号处建卡(此卡终身有效,请妥善保管),然后凭就诊卡到相关科室诊疗,医生根据病情给您开具药物或检查单,然后您可持卡到药房取药或到相关检查科室做检查。
2.您若是慢性病患者,符合慢性病报销范围的费用实行即时补助,病人只需自付个人应该承担的费用。
3.您在门诊就诊过程中,不要轻信任何人介绍您到院外诊疗,以免导致您无法享受报销待遇。
二、住院治疗
1.若因病情需要住院者,有经治医生预约后持就诊卡到医院北门的外科楼(3号楼)一楼出入院办理处办理住院手续。办理入院手续时,请主动出示您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确保工作人员准确录入您的身份类别,便于您出院后能及时补偿。
2入病区后,请您主动出示身份证(儿童出示户口本)等证件,以便医护人员查验,确保您充分享受住院报销待遇,同时医护人员会向您宣教入院须知、新农合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
3. 根据省农合文件规定,从2016年我院新农合患者住院起付线(门槛费)为560元,新农合政策性补偿比例为90%。
4.住院期间若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或自费诊疗项目时,医护人员会向您说明,请您配合医护人员做好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根据规定,住院期间除特殊情况用药、检查履行审批手续外,为维护你的权益,未经允许不要在院外取药、检查,以免无法报销。
5. 出院结账前,请您认真检查自己的医疗费用清单等是否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相符后再行结帐;如对医疗费用存在疑问,请到就诊科室咨询。
6.出院结帐时,请携带预交金收据、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出院记录,身份验证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出入院办理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涉及单病种的,需另携带单病种申请表到出院结算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7. 意外伤害患者不实行即时结报,自费结账出院.参合(保)患者因意外伤害住院,经治医生须及时为你填写《意外伤害住院补偿申请表》,经治医生、科室负责人在《意外伤害住院补偿申请表》填写认定意见,然后由您的家人将表交出入院管理处相应的窗口登记备案。经初步审核符合报销每月我院将申报资料汇总报县农合中心。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农合中心打卡发放补偿款。
8.如需转院治疗请你先到接诊科室,由首诊或经治医生为你填写转诊转院申请单,一定要有科主任签字盖章,然后到出入院办理处相应的窗口登记备案即可。
9、如果您在医院就诊或即时结报过程中,有疑问或因结算问题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或纠纷,请及时与新农合办公室或院监察室联系。